保理 ( Factoring )

  • 保理全稱為保付代理,又稱承購應收賬款、托收保付, 是指保理商承擔進口商的信用風險,進口國的政治風險以及轉移風險的出口融資業務。
  • 保理是指出口商將其現在或將來的基於其與買方訂立的貨物銷售/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 提供保理服務的金融機構 ),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資金融通、進口商資信評估、銷售賬戶管理、信用風險擔保、賬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務的綜合金融服務方式。它是國際貿易中以托收、賒賬方式結算貨款時,出口方為了避免收匯風險而採用的一種請求第三者( 保理商 )承擔風險責任的做法。

 

保理的特點

  • 保理組織承擔了信貸風險

  • 出口商將單據賣斷給保理組織,這就是說如果海外進口商拒付貨款或不按期付款等,保理組織不能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權,全部風險由其承擔。這是保理業務的最主要的特點和內容。保理組織設有專門部門,有條件對進口商資信情況進行調查,併在此基礎上決定是否承購出口商的票據。只要得到該組織的確認,出口商就可以賒銷方式出售商品,並能避免貨款收不到的風險。

  • 保理組織承擔資信調查、托收、催收賬款,甚至代辦會計處理手續

  • 出賣應收債權的出口商,多為中小企業,對國際市場瞭解不深,保理組織不僅代理他們對進口商進行資信調查,並且承擔托收貨款的任務;有時他們還要求出口商交出與進口商進行交易磋商的全套記錄,以瞭解進口商負債狀況及償還能力。一些具有季節性的出口企業,每年出口時間相對集中,他們為減少人員開支,還委托保理組織代其辦理會計處理手續等等。所以,保理業務是一種廣泛的、綜合的服務,不同於議付業務,也不同於貼現業務。這是保付代理業務的另一個主要內容與特點。保理組織具有一定的國際影響與聲譽,並對進口商進行了深入的調查;在托收業務中,一般進口商都如期支付貨款,以保持其社會地位與聲譽。

  • 預支貨款

  • 典型的保理業務是出口商在出賣單據後,立即收到現款,得到資金融通。這是保理業務的第三個主要內容與特點。但是,如果出口商資金雄厚,有時也可在票據到期後再向保理組織索要貨款;有時保理組織也在票據到期日以前,先向出口商支付 80% 的出口貨款,其餘 20% 的貨款待進口商付款後再予支付。

 

保理的分類

保理依賣方與買方的分佈不同可分為國內保理和國際保理,國際保理是保理業務的一個分支。國際保理從不同的角度可以進行不同的分類。

  • 有追索權保理與無追索權保理。

  • 根據保理商是否對供應商享有追索權可分為有追索權保理 ( Recourse Factoring ) 與無追索權保理 ( Non-Recourse Factoring,Old-Line Factoring )。有追索權保理指保理商憑債權轉讓向供應商融通資金後,如果買方拒絕付款或無力付款,保理商有權向供應商要求償還資金,保理商具有全部追索權。嚴格說此種保理因缺少信用擔保功能,並非嚴格意義上的保理業務。無追索權保理指保理商憑債權轉讓向供應商融通資金後,即放棄對供應商追索的權利,保理商獨自承擔買方拒絕付款或無力付款的風險,但無追索權只是指保理商在對債務人核准的信用額度內承擔債務人的信用風險,對於超過信用額度的預付款,保理商仍享有追索權。此類保理是國際保理業務的主流,體現了保理業務壞賬擔保的特色。

  • 單保理和雙保理。

  • 根據保理商的數量可分為單保理和雙保理。單保理指由出口保理商單獨承購賣方的應收賬款,進口保理商只為出口保理商承擔壞賬風險而不承擔向買方收取貨款的義務,只有在買方嚴重逾期不付款時,才通過一定程式負責催收。雙保理是進口保理商與出口保理商共同參與完成一項保理事務的保理。國際保理中由於存在語言、文化、法律的差異和障礙,往往採用雙保理形式,由進出口合同和兩個保理合同將各方當事人有效地聯繫在一起。
  • 此外,依在具體業務中保理商提供的服務範圍,國際保理可分為完全保理和不完全保理。依保理業務項目是否包括融資,國際保理可分為融資保理與到期保理。依供應商與保理商簽訂保理協議後,是否應將債權轉讓給保理商的事實通知債務人,國際保理又可分為公開型保理和隱蔽型保理等。

 

保理的內容

  • 出口貿易融資 ( Export Trade Finance )

  • 出口商在將應收賬款轉讓給出口保理商時,可以要求保理商提供無追索權的貿易融資,以使出口商能及時獲得所需的營運資金。保理商提供的融資通常在發票金額的 80% 左右。

  • 銷售賬務處理 ( Maintenance of Sales Ledger )

  • 保理商在收到出口商的銷售發票後,在電腦中設立有關的分類賬戶,並輸入必要的信息和參考數據,實行電腦化自動處理承擔賬務管理工作,如記賬、催收、清算、計息、收費、統計報表、列印賬單等會計財務工作,並定期向出口商提供統計報表和往來賬戶對賬單。

 

保理的融資方式

  • 買斷式保理、非買斷式保理

  • 買斷式保理是指銀行受讓供應商應收賬款債權後,即放棄對供應商追索的權利,銀行獨力承擔買方拒絕付款或無力付款的風險。
  • 非買斷式保理是指銀行受讓供應商應收賬款債權後,如果買方拒絕付款或無力支付,銀行有權要求供應商回購應收賬款。

  • 融資保理、到期保理

  • 融資保理是指銀行承購供應商的應收賬款,給予資金融通,並通過一定方式向買方催還欠款。
  • 到期保理是指銀行在保理業務中不向供應商提供融資,只提供資信調查、應收賬款催收以及銷售分戶帳管理等非融資性服務。

  • 購所有應收賬款的保理、承購特定應收賬款的保理

 

保理的業務橾作流程

  • 企業向銀行提出保理業務申請,按規定提供申請材料,銀行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做保理業務;如獲批准,則按照規定程式審批保理業務授信額度;
  • 企業根據商務合同完成商品或服務交易,供應商向買方開出發票,並附帶《 應收賬款轉讓通知書 》,說明發票所代表的債權轉讓予銀行,要求買方必須直接向銀行付款:
  • 供應商在開出發票的同時將發票副本送交銀行;
  • 銀行根據發票金額按事先商定的比例,向供應商提供應收賬款融資服務( 若企業無融資需求則無此步驟 ),通常 80 – 90%,並從中扣除所應收取的保理費用;
  • 銀行負責向買方催收賬款,並向供應商提供合同規定的銷售分戶帳管理;
  • 待買方付款後,銀行向企業支付餘下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