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 ( SGS ) – 工業貿易署

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是一項信貸保證計劃,由政府提供信貸保證,協助個別中小企業向參與計劃的貸款機構取得貸款,用作 ( a ) 購置營運設備和器材;以及 ( b ) 一般業務用途的營運資金。

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提供兩類信貸保證,分別是:

  • 營運設備及器材信貸保證;以及
  • 營運資金信貸保證。

 

申請資格

借款企業須具備下列條件,才符合資格申請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

  • 按照《 商業登記條例 》( 第 310 章 )在香港登記,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企業;
  • 並非貸款‌機構和其相聯者;以及
  • 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中小企業定義。

 

申請手續

所有申請必須透過參與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的貸款機構遞交。貸款機構在收到中小企業的貸款申請後,會審核該貸款申請,並決定該申請是否需要本計劃提供信貸保證,如需要的話,貸款機構會轉介信貸保證申請予工業貿易署。

 

貸款用途

營運設備及器材信貸保證所擔保的貸款可用來購置機械、工具、電腦軟件和硬件、通訊系統、文儀設備、運輸工具、傢俬和固定裝置( 如冷氣系統、壁櫃和照明系統等,但不包括裝修工程 )。

 

保證額和保證期

在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下,每家中小企業可獲得的信貸保證額為獲批貸款額的 50%,最高為 600萬元。信貸保證額可靈活運用於營運設備及器材貸款與營運資金貸款。

每家中小企業在計劃下可獲得的最高 600萬元的信貸保證額是以累積計算,中小企業可透過不同的貸款機構,申請一項或以上的信貸保證。

只要中小企業已全數清還在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下獲批信貸保證的任何一筆營運設備及器材貸款或營運資金貸款,該中小企業可使用相應的信貸保證額多一次,以 600萬元為上限。

營運設備及器材及營運資金的信貸保證期最長為五年。